審計服務
嶺高會計師有限公司是我們的關聯公司之一,由一群執業會計師組成。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六百二十二章),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每年均需要委任一位獨立的執業會計師為其審核該年度的賬目。此外,香港稅務條例(第一百一十二章)更規定所有在香港註冊的有限公司要在其呈交的利得稅申報表中附上其核數師報告書以茲證明該份財務報告表是真實及公允的。
我們提供的服務大致可分類如下:
- 按照《公司條例》、《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會計準則及會計指引》及其他有關法例,審核公司每年度之財務報告表
- 按照特定商舖要求,商場業主要求客戶提交年度收入會計報表,按照《公司條例》、《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會計準則及會計指引》及其他有關法例,審核公司每年度之收入報告表
- 按照政府方案基金要求,審核公司按照《公司條公司條例》、《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會計準則及會計指引》及其他有關法例,審核公司申請項目提供審核報告表
